查看原文
其他

与法同行,共赴一场家校法治之约

家校同心共育

法治同行护航

让明法于心、守法于行

在家校联动的道路上

伴小小的你快乐前行








11月25日,天府新区法院“梦溪”法治宣讲团联合“豌豆荚”法官工作室走进天府新区第十二小学开展法治活动,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王佳受聘为天府新区第十二小学法治校长,并以“以法之名,共绘家校教育边界”为主题,为120余名学校教师及家长代表们带去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。





活动中,天府新区教师共享中心主任、天府新区第十二小学校长黎波致辞,并为王佳副院长颁发法治校长聘书。





随后,王佳副院长围绕“边界”这一概念,从法律的角度,通过生动的释法讲解和常见的典型案例,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、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即将实施的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深入阐释了在家校教育中父母与孩子、父母与学校的交往边界、责任边界。


家庭教育中父母与孩子的法律边界


从“监护——权利与义务的共存、家庭教育——责任与爱的互融、孩子的权利——身体与心灵的独立”三个维度,详细讲解了父母与孩子之间存在的主要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,积极引导家长以身作则、依法科学“带娃”,全方位履行好监护和教育职责,呵护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成才。


家庭教育中家长与学校的法律边界


从家校共育的责任主体、主要内容、责任界限三个方面,结合法院审理的常见纠纷类型,提醒学校和家长在履行教育职责过程中,要强化及时合作联动,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,共同筑牢未成年人法治防护墙。


END



文   稿 | 审管办(研究室) 谢楠馨

编   辑 | 巫凤麟

声   明 | 转载请注明来源




推荐阅读


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